1月4日,四川成都市物價局發出通知決定從即日起取消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
該通知內容具體如下:
各區(市)縣物價局、成都電業局: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國家電監會《關于取消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3550號)規定和省物價局、國家電監會成都監管辦轉發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的通知(川價發[2007]246號)要求,結合我市相關類別電價現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分直屬供電企業和單列供電企業,其“電解鋁”、“10萬噸以上電解鋁”、“電石、黃磷”電價從2007年12月25日起一律并入“氯堿、電爐鋼、電爐鐵合金”電價類別,不再另行優惠。
二、我市直屬供電企業上述用電類別調整后的銷售電價與用電類別歸并的時間同步執行,標準詳見《四川省電網銷售電價表》(見附件)。
三、與此同時,本市各單列供電企業則要嚴格將上述用電類別與當地電網現行的“氯堿、電爐鋼、電爐鐵合金”電價類別進行歸并,并執行相應的電價標準。
四、各地物價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國家取消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政策的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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