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9日,廣東東陽光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東陽光鋁:600673)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七屆四次董事會及七屆二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通過公司2008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二、通過《公司關于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問題的自查報告》。
三、通過《關于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四、通過關于修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議案。
五、同意公司分別為全資子公司乳源瑤族自治縣陽之光親水箔有限公司、控股92.95%的子公司韶關市陽之光鋁箔有限公司向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請授信額度人民幣12000萬元、8000萬元期限均為一年的債務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會議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對外擔保總額為152500.00萬元(均為對控股子公司擔保),無逾期對外擔保。 |